戴铂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该项目审批,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 |
复合芯材生产线技术改造 |
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化工园南海路56号 |
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原厂调配),无生活污水产生。 (2)废气 本项目复合芯材切割会产生颗粒物0.386t/a,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0排放(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9%,风机风量25000m³/h),则有组织排放量为0.004t/a、排放浓度为0.98mg/m³、排放速率为0.0244kg/h;未收集的颗粒物0.019t/a,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自动水平锯、自动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544t/a,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2排放(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9%,风机风量20000 m³/h),则有组织排放量为0.015t/a、排放浓度为4.89mg/m³、排放速率为0.0978kg/h;未收集的颗粒物0.077t/a,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排放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量为1033.6万m3/a,其中烟尘排放量为0.182t/a,SO2的产生量约为0.304t/a,NOx的产生量约为0.496t/a,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P5排放,能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NOX排放浓度能达《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5051718897
环评机构联系人:缪工 联系电话:18021236115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30300 传真:58323802
安环局通讯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718